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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添加日期:2022年12月09日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办法

我校自批准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以来,各项工作稳扎稳打有序开展,整个工作过程严格按照《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要求,按规定范围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认定、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为确保认定工作质量,特制定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示公开,主动接受认定对象和社会监督。

附件1:盘锦高级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办法

附件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标准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2022129

附件1: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务管理办法

 

第一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程序,保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质量,根据《辽宁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指导手册》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主动接受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公告与报名

第四条 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实现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流程的日常业务受理、监控和信息化管理。

第五条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发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备案职业(工种)、技能等级、申报条件、认定方式和报名时间、考区考点、收费标准等。公告发布时间可选择年初、季初或月初。

第六条 受理人员报名,考生以自愿为原则,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学历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

第七条 严格按照相应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受理考生报名,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予受理。

第八条 按职业(工种)、技能等级汇总报名信息,通过监管平台制定考试计划,录入考生信息,做好报名数据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 认定准备

第九条 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试规模、考试时间和考点考场,安排理论知识考试考场编排和实际操作考核计划。

第十条 编印并核发准考证,主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职业(工种)、等级、考试时间、地点以及考试须知等。

第十一条 制作理论考场和实际操作考场(点)准备通知单。理论考场准备包括:考试时间、考场布置、机考网络环境和保障要求等。实际操作考场(点)准备包括考核设备、工具、材料和场地、工位设置要求等。

第十二条 考前一天张贴考场分布示意图和路标,同时张贴考试时间表、考场规则和考生须知等,组织考生熟悉考场、设备和工位。

第十三条 考点设置考务办公室、应急考场、保密室、医务室以及考生禁带物品存放处等,配备考试所需的工作人员证卡、纸张文具、监考设备等,做好考试期间医疗、保卫、后勤等安全和服务工作。

第四章 命题管理

第十四条 试题须从题库中提取。

第十五条 使用智能化考试平台实施理论知识考试,建立健全试题使用管理制度,建立题库运行和试卷发放、回收等工作台帐;根据考试反馈情况,及时对题库进行维护。

第十六条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理论考试,以客观性试题为主。

第十七条 建立严格的阅卷评分守则,明确职责、程序、标准和方法。

第十八条 试卷印刷和分装、工件准备要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场所进行,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督;电子试卷信息、纸质试卷的运送、交接,制定严格保密措施和完整交接记录。

第五章 认定实施

第十九条 根据考试、考核实际需要,按规定选派考评人员,配备监考人员,指派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召开考前准备会,明确分工和工作要求。

第二十条 考评人员、监考人员、质量督导人员须佩带证卡上岗。考评人员考前要认真检查、验收考场和场地设备等准备情况,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及时通知考场(点)负责人进行整改。

第二十一条 考生参加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须出示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考试考核期间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第二十二条 组织实施实际操作考核时,结合不同职业(工种)的特点,参照技能等级标准评分要求规范组织。

第二十三条 理论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际操作考核灵活采用实际操作、模拟操作和仿真系统考核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四条 质量督导人员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组织实施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成绩检录与证书核发

第二十五条 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核均采用百分制,每项得分均达到60分以上者为合格。

第二十六条 评价机构将认定结果向考生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填报认定成绩,并将成绩导入监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国网发布证书数据后,评价机构按程序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二十七条 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过监管平台对评价机构认定结果进行审核,并在监管平台一键式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发布证书数据,为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章 数据管理

第二十九条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全过程资料妥善保管,责任可追溯、可倒查。纸质材料保管不少于3年,电子材料不少于5年。

第三十条 评价机构每次评价结束后,及时在监管平台存档相关数据信息,同时提交考评工作记录和督导报告。

第三十一条 评价机构除在监管平台随时保存、汇总、统计、维护认定数据外,每年1月底前还需在监管平台报送上年度认定工作总结、认定统计表和当年工作计划。

第八章 质量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管理,成立盘锦高级技工学校内部质量督导组,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十三条 内部质量督导组应当以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为目标,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十四条 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评价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组向社会公开评价的职业、等级、时间,地点申报条件及办法、收费标准等;评价中,考评人员和考评组长以及监考人员要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评价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组组长要在上报的考生成绩名册上签字确认。

第三十五条 内部质量督导员要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管理办法》要求,以现场督考为重点,经常性检查与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实施现场督考相结合等方法,实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对现场过程质量签字生效的制度,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督导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六条 加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中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中违纪的单位或个人,要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以维护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克服畏难情绪和本位思想,绝不允许隐瞒事实或不查处。对群众举报的违规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核实,认真做出处理意见,并及时将查处结果上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组。

第三十七条 加强对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要建立考评人员和内部质量督导人员诚信档案,对考评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问题的不能续聘。同时,要加快内部质量督导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质量督导人员管理,把质量督导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十八条 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和公布监督举报渠道和方式,以便于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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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书管理

第三十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印、申领、发放要有专人管理,要对证书数量进行清点确认、登记、入库、发放、销毁等做好记录,做到各环节可追溯。

四十 根据考评认定结果,完成打印、盖章等制证工作,按合格者人员花名册核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做好发放记录。

四十一 证书遗失补办的,则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评价机构认真核实数据库数据后,按规定补缴证书工本费并补发证书。

四十二 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罚 则

四十三 对伪造申报信息或考试舞弊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对已经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发现违规违纪并查处的人员,撤回相应证书,同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官网删除其信息,并将违规违纪情况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十四 对违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组织管理不善,特别是进行虚假认定、超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和技能等级认定、跨区域认定、对外提供监管平台端口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评价机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分,直至取消其职业技能技能认定工作资质并列入评价机构失信黑名单。

四十五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情形,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停止工作并撤回考评人员或质量督导人员证卡等处分。同时,将违纪违规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给予进一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 附 则

四十六 以往办法与本办法相不同的,按本办法执行。

四十七 本办法由评价机构负责解释。

四十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2022129

附件2: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费用标准

根据辽发改收费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参照全国各省市技工院校,如湖北、广西、广东、山东以及我市相关兄弟院校,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我校认定相关费用标准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工种    

认定

考试费

培训

课时

培训费

考评、监考、督导等考务人员服务费

化工总控工

初级190

20

1000

3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化学检验员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电工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广告设计师

高级300

30

1500

汽车维修工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车工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育婴员

初级120

20

1000

中级150

25

1200

高级190

30

1500

保育师

初级120

20

1000

中级150

25

1200

高级190

30

1500

美容师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美发师

初级190

20

1000

中级240

25

1200

高级300

30

1500

                      

                                                     盘锦高级技工学校

                                      2022129